建設工程仲裁案例選編(第三輯) | 被動收入的投資秘訣 - 2024年6月

建設工程仲裁案例選編(第三輯)

作者: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編
出版社:清華大學
出版日期:2017年05月01日
ISBN:9787302470267
語言:繁體中文
售價:195元

建設工程仲裁案件專業性強、材料復雜、周期長,且往往需要對涉案工程進行評估鑒定,在司法實踐中屬於難度較高的一種案件類型,因此建設工程仲裁案例單獨成篇。本書分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糾紛、建設工程結算糾紛、建設工程質量糾紛、建設工程工期糾紛、其他建設工程糾紛五大類型。《建設工程仲裁案例選編》自2013年首輯出版以來,在法學界和建築學界引起了熱烈反響,《建設工程仲裁案例選編》第三輯的出版將進一步回饋廣大讀者的支持和厚愛。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原名廣州仲裁委員會)成立於1995年8月29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頒布實施后廣州地區組建的**的民商事仲裁機構。本會自組建以來,秉承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服務的宗旨,銳意改革,立志創新,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受案數量逐年增加,2015年,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共受理各類民商事糾紛案件10631件,案件總標的額316億元,位居全國仲裁機構前列。本會現擁有一支1700多人的仲裁員隊伍,薈萃內地和港台地區法律、經濟及其他領域的著名專家、學者、資深律師、退休法官、會計師等。現有工作人員170多名,絕大多數工作人員通過了律師資格考試或國家司法考試。所有辦案秘書都是從社會公開招聘,層層選拔,擇優錄用。現有的辦案秘書多數是從國內知名高等院校畢業和海外留學歸來的碩士研究生,他們具有良好的專業知識水平和認真負責的敬業精神,廣受社會各界贊譽。為適應現代化辦案需要,本會努力提高現代化辦公手段,在全國仲裁機構中率先實現「無紙化」和「網絡化」辦公,*大程度限度降低仲裁成本,提高仲裁效率;本會擁有1萬多平方米的辦公場所和仲裁庭室,仲裁庭室寬敞、肅靜,配備有電腦、大屏幕顯示儀和**的錄音、錄像設備,可適應英語等多語種交流,為當事人提供語言交流方面的便利。借助仲裁自身優勢,順應社會發展需求,本會適時而變,在證券期貨、消費、金融、旅游、科技、醫療、體育、電子商務等領域積極探索運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制定專業領域的特別仲裁規則,有針對性地培育專家仲裁員,不斷提高仲裁效率和仲裁質量。本會現設有案件受理部、辦公室、仲裁秘書部、國際仲裁部、仲裁發展部、網絡事業部六個職能部門,並根據發展需要,先后成立了東莞分會、中山分會和南沙國際仲裁中心。2008年,本會還與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合作,成立了中國廣州仲裁研究院,專門從事仲裁理論與實務研究。2011年7月,本會分別成立了金融仲裁院、知識產權仲裁院,采取全新的探索模式,為當事人提供專業、優質、高效的仲裁服務。2014年本會率先在國內探索網上仲裁新模式,並制定了《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網絡仲裁規則》。2015年3月,成功推出自主開發的在線仲裁辦案系統和律師網上服務平台,在法律界引起廣泛關注。同年9月,根據國務院法制辦的要求,牽頭成立中國互聯網仲裁聯盟,得到各界的積極響應。目前,網絡仲裁雲平台即將推出,雲平台的推出,必將進一步提升仲裁的效率。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糾紛篇案例1:陰陽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案例2:中標后增加工程價款,效力如何認定?案例3:施工人沒有施工資質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案例4:承包人非法轉包承包工程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要點提示建設工程結算糾紛篇案例1:如何確定工程款結算依據?案例2:未完工的工程如何結算工程款?案例3:履行瑕疵能否作為不支付工程款的抗辯理由?案例4:承包人承諾如結算未能達到約定金額,放棄追究分包人的經濟責任,分包人以此作為不退還多付工程款的抗辯理由能否成立?案例5: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款的優先受償權?案例6:工程價款應以備案合同還是雙方實際履行的合同作為結算依據?案例7:雙方對工程價款無法達成一致時,如何確定該工程價款的數額?案例8:施工合同因違法分包而無效,實際施工人能否主張工程款?案例9:合同對違約責任未作出約定,如何確定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案例10:承包人與分包人已經對建設工程進行結算,承包人能否以建設單位未與其結算工程款為由拒付分包人的工程款?案例1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實際施工人能否主張工程款的優先受償權?案例12:承包人以建設單位未對工程款進行結算審核作為拒付工程款的抗辯理由,舉證責任如何確定?要點提示建設工程質量糾紛篇案例1:承包方未按要求交付全部設計成果是否可要求發包方支付設計費?案例2:工程屋面滲漏,承包人應如何承擔責任?案例3:工程存在個別質量問題能否拒付工程款?案例4: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承包人是否需承擔發包人自行維修的費用?案例5: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承包人應否承擔返工責任?案例6:承包人未按要求完成設計工程,發包人可否要求返還設計費?要點提示建設工程工期糾紛篇案例1:承包人提前完成工程,發包人是否應支付獎勵金?案例2:備案合同與雙方自行簽訂合同關於工期約定不一致,應如何確定工期?案例3:承包人逾期完工應如何承擔責任?案例4:因施工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修改是否可順延工期?案例5:因天氣、甲供料供應不及時等原因造成逾期完工,承包人是否可以免責?案例6:承包人按約定程序申請順延工期,發包人未予回復,是否可順延工期?要點提示其他建設工程糾紛篇案例1:如何認定設計方逾期提交建設工程設計圖紙的責任?案例2:土方工程變更能否認定為合同重大內容變更?案例3:如何認定建設工程中的實際施工人?案例4:發包方能否以承包方未開具發票為由拒付工程款?案例5:如何認定建設工程合同中的責任主體?案例6:承包方不配合工程造價鑒定的法律后果?案例7:雙方未按合同約定結算,如何認定工程價款?案例8:雙方因工程變更方案問題導致合同解除,責任應如何認定?案例9:增加監理工程面積應否增加建設工程監理費?案例10:如何認定消防安裝工程增加或減少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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