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國家與法律效力:法理學論文集2 | 被動收入的投資秘訣 -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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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國家與法律效力:法理學論文集2
回顧台灣邁向法治國家,一路走來顛顛簸簸。
現代法治思想並不是為了要求人民遵守法律而產生,而是反過來,要求公權力保障人民而產生。法治國家的主要任務在於尊重人類尊嚴並保障由此而衍生的基本權利與自由,以此思想為出發點,進一步構想各種法治原則,設計國家組織與制度,防止與避免個人或一群人利用行政、司法與立法公權力侵害國民。
今天的法治國家概念,並不排除不成文法、超制定法的概念。思考合法性時,不侷限於形式合法性,也會考慮實質合法性;因而判斷法律是否有效時,不純以制定法為準據,而探討法律的正當性問題。
司法權與立法、行政分開而獨立,權力劃分為現代法治國原則之一。在法治國家內的各種衝突與爭議,由司法扮演最後裁判者的角色,其重要性不言可喻。然而,近年來在關於國家公權力機關的民意調查,對司法公信力持有許多懷疑。因此,司法改革期待由司法機關藉審判案件(作為中立第三人)與司法審查(制衡立法機關),達到建立法治國家與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與自由的目的。
法理學論文集系列第二本,從法治國家與基本權利、法律之合法性、不法之法及其效力、司法與政治,有層次的論述何謂法治國家,從中連帶檢視臺灣司法的缺漏,提出解決改善的各種方向。
作者簡介
劉幸義
現職
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教授
學歷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台北大學副校長
‧台北大學法律系主任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
‧台灣法理學會理事長
專長
‧刑法
‧法理學
‧法學方法
著作
‧正義、人權與枉法裁判
‧法律概念與體系結構
‧法律推論與解釋
‧東亞法律漢字用語之整合(主編)
‧多元價值寬容與法律:
‧亞圖‧卡夫曼教授紀念集(主編)
‧法學理論與文化:
‧李岱教授祝壽論文集(主編)
‧刑法概要
‧The Idea of Justice in Literature(共同主編)
‧Gerechtigkeit - Theorie und Praxis(共同主編)
第一章 法治國家與基本權利
壹、概說
貳、法治國家的意義
參、現代憲政的法治原則
肆、提昇法治觀念與品質
伍、大學生對法律概念應有的基本認識
陸、現代國民應具有國際前瞻性的人權觀念
柒、由「亂戡」邁向法治
第二章 法律之合法性
壹、概說
貳、由法治原則論動員戡亂法規的合法性
參、五分鐘法律哲學〔德漢對照〕
肆、由法理學角度論「緊急命令制度」本身的合法性問題
伍、適用法律與填補漏洞之區別─以大法官再任、回任爭議為例
第三章 不法之法及其效力
壹、概說
貳、法學理論與實踐─以修正刑法第一百條內亂罪為例
參、多元價值、寬容與反抗權─理論與實踐經驗
肆、法律的效力-反抗權-人民不服從〔德漢對照〕
伍、Menschenrecht, Widerstandsrecht und Revolution
陸、反抗權的意義與目的─從法理學、倫理學等角度觀察
柒、Widerstand im Namen der Gerechtigkeit
第四章 司法與政治
壹、概說
貳、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之提案
參、由改善法學教育提昇裁判品質
肆、司法尊嚴的幾項政策面思考
伍、司法改革與民主政治的關聯性
陸、政治與司法─論政治法官的刑事責任
柒、裁判「事前審閱」與審判獨立
捌、政治對司法之影響
論文出處
法律論文集1-6總目錄(翰蘆圖書出版公司)
自序
本次編輯的法理學論文集有三冊,內容分別為:
法學、理性與倫理-法理學論文集1
第一章 法理學與法律哲學
第二章 人性與理性
第三章 法律與倫理
第四章 人與法-大法官候選人相關資料
法治國家與法律效力-法理學論文集2
第一章 法治國家與基本權利
第二章 法律之合法性
第三章 不法之法及其效力
第四章 司法與政治
法律理念、自由與教育-法理學論文集3
第一章 法律理念:正義
第二章 平等與自由
第三章 法學教育與師質
部分在國外演講與發表的論文,翻譯為該國語言。故收錄的文章,除作者自行撰述的漢文、德文與英文之外,尚有西班牙文、日文與韓文。
一生的大學教書生涯中,最初幾年寫了一些非常「學院派」的著作,看了許多不公不義的法律後,心想法學為實踐科學,面對建立並維持獨裁、極權統治的法律不應視若無睹,將寫作風格由「學院派」調整為一般比較易懂,重點批判現行法的文章。也正由於具有推動法治國家的「運動」性質,同一現行法與法學論點,可能出現在不同的題目、寫作角度的論文中,重覆之處在所難免。
1985年前後在學生與報章的訪問或演講中,已清楚表達出一生的寫作方向:由法律哲學與法學方法論的角度,論述人權、自由、民主與法治思想,對違憲的法律,甚至違憲的憲法提出批判。這也是為什麼「大學生對法律概念應有的基本認識」(1985年)與「提昇法治觀念與品質」(1986年)二篇會收錄於論文集的原因–純個人的歷史意義。
我個人非常欣賞先秦諸子的百家齊放,其思想多元與深度,絕不輸古希臘羅馬。討論到法律學術時,一再引用,在許多漢文與外文相關地方都可看到。相當可惜,獨尊儒術後,奔放的思想從此消失,不再有廣闊的視野思考人與法。像漢朝班固(西元32-92年)言及「不正之法」,明末清初黃宗羲(1610-1695年)論及「無法之法」、「非法之法」,只是千年少見的異數。
收錄的文章盡可能依原本內容格式刊載,包括摘要與關鍵詞在內。歷年來Radbruch(1878-1949年)與Kaufmann(1923-2001年)二位大師級論文的翻譯,雖可改寫論述其法學思想,最後還是決定「原味重現」,附原文對照,讀者學得法學知識之際,也可同時學法學德文。極少數地方有希臘文,因同時有德文並列,且基於電腦輸入因素,在論文集內省略。這些論文在目錄中以〔德漢對照〕標示。另外,全部的論文集橫跨三十年文章,修正錯字外,極少數用語有微調。
劉幸義20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