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股票選擇權之研究 | 被動收入的投資秘訣 - 2024年11月

員工股票選擇權之研究

作者:臧大年、謝哲勝、楊數盈
出版社:翰蘆
出版日期:2005年12月31日
ISBN:9789868075061
語言:繁體中文
售價:266元

  人才是科技公司的重要資產,為了留住員工,「員工分紅入股」為過去獎勵員工的方式,惟容易引起批評,因此改採「員工股要選擇權」作為替代方式。
  關於員工股票選擇權,如今已有相當進展,例如證期會2000年8月21日修正公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令如第三十九條至五十二條正式納入員工認股權證,其實質則為員工股票選擇權。
  本書主要探討員工股票選擇權制度,從相關法律關係著眼,就其衍生的問題深入分析,並以實務運作案例作為介紹,進而探討現行法制,最後提出修法建議。其內容有諸多實務上的分析。
作者簡介
臧大年
  學歷  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校區經濟博士  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校區財金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經濟學士   曾任  臺灣證券集中保管公司副總經理  臺灣期貨交易所副總經理  國立中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兼所長、系主任  美國加州州立大學(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 San Francisco Campus)財務金融學系副教授  主要著作  期貨市場、不動產抵押貸款債權證券化、不動產證券化
  教授課程  期貨市場、不動產融資與投資、財務管理、國際金融 謝哲勝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  美國威斯康新大學法學碩士、博士  現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國立中正大學教師會理事長  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理事長  經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暨研究所所長  主要著作  財產法專題研究  財產法專題研究(二)  財產法專題研究(三)  財產法專題研究(四)(合著)  信託法總論  房租管制法律與政策  不動產證券化(合著)  選擇權(合著)  不動產抵押貸款債權證券化(合著)  不動產證券化—法律與制度運作(合著)  網路法律常識(合著)  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法制(合著)  工程契約理論與求償實務(合著)  員工股票選擇權(合著)
楊數盈
  學歷  私立輔仁大學法學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碩士  現職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

第1章 導 論1. 金融資產證券化的概念與功能2. 本書的特色3. 本書的架構 第2章 金融資產證券化與相類似概念的區別1. 金融資產證券化的基本概念2. 與相類似概念的區別 第3章 金融資產證券化的架構與發行證券的種類1. 金融資產證券化的架構2. 金融資產證券化發行證券的種類 第4章 金融資產證券化的優點與相關風險1. 對創始機構的優點2. 對投資人的優點3. 相關風險 第5章 特殊目的信託法制1. 特殊目的信託的概念2. 特殊目的信託的法律關係與受託機構的權利義務3. 特殊目的信託的架構與流程4. 特殊目的信託的財務、會計與稅賦5. 特殊目的信託的監督機制6. 小 結 第6章 特殊目的公司法制1. 特殊目的公司的概念2. 特殊目的公司的法律屬性及其設立與解散3. 特殊目的公司的組織與業務4. 特殊目的公司的財務、會計與稅賦5. 特殊目的公司的破產隔離機制6. 特殊目的公司的監督機制7. 小 結 第7章 金融資產證券化的理想規範模式1. 概 說2. 金融資產證券化交易的兩個面向3. 本書的建議 附  件
參考文獻

臧序
  記得唸大學的時候,高雄加工出口區是台灣經濟的櫥窗之一,當時很多學校畢業旅行會安排參訪,下班時段,放眼望去,滿街黑壓壓全是腳踏車,跟電視節目「大陸尋奇」中的景象類似,當時以手工業為主,可以稱之為用「手」賺錢的階段。後來新竹科學園區成立,台灣從「手」進到用「腦」賺錢的時代。台灣的科技公司很爭氣,用腦幫台灣賺進大把外匯,大部分電子產品的使用者來自已開發國家例如歐、美,所以不但會賺,而且賺的不是落後錢,不像帝國主義或殖民主義時代,挾船堅砲利賺落後地區的錢。
  人才是科技公司不可或缺的必要條件之一,「員工分紅入股」是過去最常使用的員工獎勵制度,該制度引起許多的討論與批評,「員工股票選擇權」是替代方式之一。該制度是否能順利運行以發揮預期的功效,有賴正確的觀念與健全的規範,有鑑於此,遂與謝哲勝、楊數盈合著此書,期許台灣科技產業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臧大年謹序於二○○五年八月

  二○○○年總統大選,員工股票選擇權的引進,為當時候選人納入政見,高科技公司也鼓吹引進員工股票選擇權,證期會乃於同年八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十九條至五十二條正式納入員工認股權證,而員工認股權證即為員工股票選擇權。
  員工股票選擇權是選擇權的一種,作者之前已著有「選擇權」一書於二○○○年出版,讀者反應良好,於二○○三年修正再版,可見選擇權受國內讀者的重視。員工股票選擇權制度關係著產業發展、員工福利和投資人權益,因此,引進此制度應十分慎重周延,現行法制是否周延即為本書特別重視之處。
  本書探討員工股票選擇權制度,從相關法律關係著眼,就其衍生的問題為深入分析,並就實務運作案例為介紹,進而檢討現行法制,最後提出修法建議,希望能有助於員工股票選擇權法制的健全與該制度的推廣和運作。
  員工股票選擇權相關問題牽涉甚廣,作者們學植有限,若有論述不周之處,敬請各界先進匡正指教。
謝哲勝謹序於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二○○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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