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法學之回顧與展望:李欽賢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 | 被動收入的投資秘訣 - 2024年7月

現代法學之回顧與展望:李欽賢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

作者:謝志鴻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01日
ISBN:9789866842559
語言:繁體中文

  李欽賢教授執教輔仁大學逾二十年,桃李盈牆,著作等身,今歲欣逢李師還曆之壽,同僚、門生、故舊特為文以慶,並集結成冊。李師為我國商法泰斗,晚近更將研究領域擴張至民法及財經法,祝壽論文集定名為《現代法學之展望與回顧》,既彰顯本書搜羅之廣,復寓有頌揚李師學養深厚之意。
  本書編排上以民法、商事法、衝突法、智慧財產權法、競爭法、勞動法、行政法及刑事法為序,分門別類。作者均為一時碩彥,立論新穎深入,頗為可觀,除為李師祝嘏之外,更期盼本書之成,能為學術研究再添新素材。

1、劉春堂 扶養權利人之扶養費損害賠償請求權2、林秀雄 涉外親權判決之研究─試評最高法院八二年臺上字第一八三五號判決3、蔡顯鑫 拋棄繼承的理論與實務4、張鈺光 論民法第452條繼承人終止租賃契約5、黃裕凱 論人身保險有無損害防阻條款之適用6、施建州 公司資金貸與問題之研究7、蔡宏瑜 票據行為之代理方式—以票據行為代理方式之一般文題為—並及於票據簽名之代行之一般問題8、葉啟洲 從受益人到請求權人—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十一條之修正9、王國治 中國大陸地區之民事法律衝突10、謝志鵬 1999年德國國際私法有關物權新法規與我國修正草案相關條文之比較11、張銘晃 國際裁判管轄總論—以財產事件為中心—12、張懿云、許慈真 著作權使用報酬爭議處理制度之研究13、陳昭華 近年侵害商標權刑事判決見解之探討14、何明瑜 東和鋼鐵申請對自日本進口之H型鋼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反傾銷稅並依法追溯課徵案之檢討15、許忠信 從德國法之觀點看著作物真品平行輸入之禁止16、郭大維 論證券市場操縱行為之民事責任17、鄭津津 集體勞動關係:以勞動派遣為例18、張文郁 行政機關及公營企業民營化之法律規制19、張桐銳 行政機關之公開警告與國家賠償責任20、謝志鴻 證據排除法則於實務運作成效之探討

序文
李師欽賢還曆祝賀壽序
  「世人輒喟教授好,長假之樂不得了。豈知,閱畢高考閱特考,漫漫暑假不見了;忙完成績忙過年,促促寒假也飛了。世人輒喟教授好,課餘之暇不得了。豈知,上畢課堂上圖館,平日空閒不見了;趕完文章趕教材,週末時光也飛了。世人輒喟教授好,業外之豐不得了。豈知,付畢助理付工讀,計畫收入不見了;買完圖書買設備,委託經費也飛了。」教授一職令人傾羨錯愛,卻是堅苦卓絕,有人不堪其苦,李師不改其樂。 丙戌年適逢恩師欽賢教授執教三十寒暑,翌年復為李師還曆壽辰,暮秋既望,李師同儕、故舊、摯友、受業,感念其為我國法學教育廣泛、深遠之貢獻與影響,對後學不吝、不棄之教誨與提攜,及為人處世謙謙君子之儒者行儀,與朗朗乾坤之人格風範。
  特組成「李欽賢教授六秩論文集編輯委員會」,由劉宗德、林秀雄二位教授及本人,擔任總召集委員,並由張懿云、張文郁及謝志鴻三位教授擔任召集委員,合力編纂論文集,慶賀李師嵩壽,並囑余為序祝嘏。 一九四七年李師生於淳樸之雲林口湖,因地處僻壤且屬小鎮,小學六年須赤腳徒步三公里至鄰村就學;因人繫窮鄉且屬農家,稼忙之際,須襄持田務雜役,上學頓成副業。李師凜於「行有餘力,則以學文」之訓,求知進取之志未曾稍減,雖當時「讀冊」(台語)之風不熾,沒有家人力挺,不敢奢言升學,一班之中,參與升學輔導者,殆僅半數,遇有輔導測驗時,不升學者則被放逐教室外嬉遊,謔稱放牛吃草,李師成為放牛班之學生多時,迨至六年級下學期行將畢業之際,家人始詢及是否意欲升學,李師終聞期待多時之關切,隨即應允,並懇請導師幫忙,所幸學校及老師未以可能影響升學率而拒絕,北港農校遂有機會招到李師這位傑出校友;也因為人生這段際遇,使得李師在日後教學生涯中,從未放棄任何一位同學,其亟盼嬉遊放牛之學生早日回到課堂、書本之心思情懷,至今仍令莘莘學子悸動難已。 李師於北港農校之成績斐然,原可直升高中部,惟毅然抉擇參加聯招,因而得以考上著名之北港高中。
  一九六六年再以優異成績考上令鄉閭親友稱羨之輔大法律系,嗣因成績名列前茅,於其服役後即為母校延攬回系擔任助教,襄理系務。工作之餘,李師不忘充實自己,二年後考入政大法研所進修,一九七六年二月再回系當助教,帶領民法實習課程;同年七月獲得法律學碩士學位,八月改聘為講師,於甫設立第三年之司法組挑大樑,擔綱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及保險法等四科重要之商事法。其後復開法學教育之先河,講授經濟法、智慧財產權法等新興領域法學,造就此一領域諸多人才。
  李師授課之餘,仍潛心研究著述,其為文也,博蒐遠紹,張皇幽眇,繇其統而切其要,閎其中而肆其外,爰於一九七九年、一九八四年,順利以著作升等副教授、教授;並貽諸多擲地有聲、藏諸名山之大作,以彰法緒,以饗後學。 「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李師自一九九一年起,歷任輔仁大學法律學系主任、法律學研究所所長及財經法律學系主任(創系主任),掌理系所行政、擘劃系所願景,前後約八年,建樹多所,造福多方,為系所奠定良好之基業,嘉惠學子無數;尤其李師治學嚴謹,授課認真,對學生學習品質之管理,更是嚴格把關,未有三兩三之學生,別想輕過梁山,素有「小李飛刀」之雅號。其實,留當學生,望似無情卻有情,苟非愛之深責之切之至情,恨鐵不成鋼之至愛,大可上下交相賊,低分高給,粉飾教、學成效,師、生自欺欺人,豈不快哉!所幸被當學生多能體會李師之用心良苦,一無怨言,反而紛組讀書會,應考備戰,使深信「個人吃飯,個人飽;個人修行,個人好」之法律系學生,頓生團結奮鬥之革命情感,益使該段慘綠之歲月,成為絢麗之記憶。 「人要老,腳先老;人要衰,胃先衰。」腳力、食量輒為老化之指標,以斯觀之,李師可謂比年輕人更為年輕;其登山之快,食量之大,實非吾輩所能望其項背,「何止於米,必及於茶」,自是可期;吾等在此樂為李師六十歲之還曆論文潤筆,亦欣為李師七十歲之古稀論文、八十有八歲之米壽論文及一百有八歲之茶壽論文研墨。
受業 陳榮隆 敬撰  2007年 教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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